近日,河南省汝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 41 名事業(yè)編人員被集體清退一事引發(fā)了廣泛關注。這些人員經筆試、面試、體檢、考察后,于 2024 年 2 月初入職,然而在入職 4 個多月后卻接到單位領導考試作廢并要求其自愿離職的口頭通知。
據了解,2022 年 8 月,汝州人才交流中心啟動公開招聘疾控中心工作人員工作,后因疫情等原因招聘工作暫時擱置。2024 年 2 月 1 日至 7 日,汝州人才交流中心對擬聘用的 41 人進行公示期間,有關部門陸續(xù)收到舉報,反映該招聘存在違規(guī)違紀問題。隨后,平頂山市紀委監(jiān)委聯合汝州市紀委監(jiān)委對該問題進行調查。
經核實,汝州疾控中心在公開招聘過程中,存在招聘方案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、違規(guī)設置限制性指定性報考資格條件等問題,違反了人社部門關于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(guī)定,該次招聘方案無效,結果予以作廢。相關責任單位、責任領導、責任人已經受到了嚴肅的黨紀政務處分和組織處理。
對于這一結果,當事人表示不能接受。他們認為自己是通過正常程序應聘成功并入職工作的,如今卻要為別人的錯誤買單,這是不公平的。有當事人稱工作的這幾個月的工資也沒發(fā),這也說不過去。如果用人單位擅自取消招聘結果,顯然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。
汝州市疾控中心原主任因此事被停職,但大皖新聞記者沒有看到相關處分和處理的公開信息。當事人張駿認為官方通報避重就輕,“都說量身定制了,我也不知道給我定制啥了”。
清退人員后,因人手不足,汝州市疾控中心暫時調來一批汝州市民辦醫(yī)院的工作人員幫忙過渡。此次事件給社會帶來了諸多思考,招聘工作應嚴格依規(guī)依紀依法進行,確保公開、公平、公正,自覺接受社會監(jiān)督,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(fā)生。